关于数据资产的定义,中国信通院、国标等都有相关观点,但这些定义并不是相互冲突的,而是相互补充的,是基于不同视角下对数据资产的理解。
中国信通院《数据资产管理实践白皮书6.0》:数据资产是由组织(政府机构、企事业单位等)合法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,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,例如文本、图像、语音、视频、网页、数据库、传感信号等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,可进行计量或交易,能直接或间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国家标准《信息技术 大数据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(征求意见稿)》:数据资产是以数据为载体和表现形式,能进行计量的,并能为组织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。
数据资产化的发展阶段
综上所述,可以给出一个较为通用的数据资产的定义,即“数据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、预期会给企业带来可持续经济利益、以数据为主要内容和服务的可辨认形态”。
“企业拥有或控制的”,就是企业必须拥有数据资产的完整权利,即所谓的"三权":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。“预期会给企业带来可持续经济利益”,这些利益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内部价值和外部收益,内部价值指的是企业自身生产、销售并使用数据资产所产生的价值;而外部价值则是指企业生产、销售数据资产给其他使用者所产生的收益。“以数据为主要内容和服务的可辨认形态”意味着只有当数据以产品的形式存在,并且能够被明确识别和计量时,它才能被正式确认为数据资产,数据产品不仅是数据资产化过程中的产物,也是衡量和确认数据资产价值的重要标准。
《数据资产管理白皮书》下载地址:https://www.dtstack.com/resources/1073